你好,想请问一下,我是12月17号提的离职,已经批了,现在公司招到人,明天来上班,本来是要交接到1月17号走的,现在让我提前走这合理嘛
22小时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12月17日提交了离职申请,并且已经得到了批准。在此之后,公司开始招聘新人并计划从1月17日起让其他人替代您的职位。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决定让您提前离开,那么通常情况下这是合理的。因为您原本计划是在1月17日离开,而公司需要有人接替您的工作,因此提前离开是可以理解的。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双方之间的合同条款。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寻求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