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暑假期间,学校要求提前5天返校上班,请问这个合乎法律规定吗?
8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8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因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适龄儿童和少年入学接受教育。如果学校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放假,则必须征得家长同意,并且提前告知学生及其监护人。 然而,对于是否应该在假期结束前安排学生提前返回学校,这主要取决于学校的实际情况以及学生的实际需求。例如,如果学校已经完成了学期的课程,而且学生们正在准备期末考试或毕业论文等重要活动,那么提前让学生返回学校是有必要的。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应当确保提前返回的学生能够得到充分的学习支持,如补课、辅导等,以确保他们的学习进度不会因提前离开而受到影响。 总之,提前放假并让在校学生提前返校是合理的,但需要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的具体情况。同时,学校也应采取措施确保学生在假期结束后能及时回归校园,以便他们继续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