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一工作应聘时,他没有说试用期15天不通过没有工资,后来上班前又问了一下老板,他说不过试用期没有工资,但是能不能过试用期没有标准呀还不是老板说的算,万一没通过法律上讲有工资吗?
2025-06-04 04:04首先,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试用期内,如果员工认为自己的条件不符合录用要求,或者对公司的管理制度不满意,都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关于试用期是否需要支付工资的问题,法律规定是“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除非公司能证明其已经提供了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待遇,否则必须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试用期期间的工资。 然而,这个规定并不是绝对的,它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双方的协商结果。例如,如果公司在招聘过程中明确告知了试用期不通过将不支付任何工资,那么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拒绝接受该职位并请求赔偿。 总之,对于这个问题,建议您与雇主进行详细的沟通,了解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