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苏州找工作的,可工作没落实就叫我先交1600百元的用险金。这合法吗,应聘职位是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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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其法定义务。因此,您要求在未确定工作单位的情况下先行缴纳保险费用的行为不合法。建议您与招聘公司或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并确认您的工作安排和待遇情况后再行决定是否缴纳保险费用。同时,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该公司的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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