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昨天我在安吉县新浙北大厦里去办入职手续,但是被告知需要交700元工作服押金,说是离职后会退还,而且我去面试的时候面试官也没说,请问这合法吗?
2025-12-01 03:13您的担心是有道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缴纳任何形式的工作服押金。因此,如果您的公司要求您缴纳押金作为入职条件,那么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建议您立即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沟通,询问关于押金的具体情况和退费政策,并要求书面证明以备将来可能的纠纷处理。同时,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