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一位亲人与八月二十七号去一家卖奶粉的连锁店工作,工作至九月二十六号还没有与我亲人签劳动合同!就这个问题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在之后还不签劳动合同.并且在某一天辞退我亲人.我们需要怎么做?
2025-01-22 01:54尊敬的用户,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应当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如果您亲人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被解雇,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可能还有权要求单位为其补办社会保险手续。 同时,在某些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这家公司的行为,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维权措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