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工,在一家企业上班,驾驶员职业,劳务合同签订也是从事司机开车,干了两年,现在单位不需用司机职位,通知转岗其它重体力活,不在开车,我干不了,单位说可以辞职,请问,这个算辞退,还是个人辞职,有补偿吗
2025-04-06 04:03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是“被迫离职”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涉及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和赔偿金的支付。 首先,如果单位在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情况下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那么这可能构成违法解雇。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的赔偿金,并且还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和其他福利待遇的补偿。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是被非法解雇,或者在工作中遭受了歧视或其他不当行为,您还有权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某些情况下,您还可能会获得额外的赔偿金,如精神损害赔偿等。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