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16年4月份发生的工伤,是腰椎压缩性骨折在医做了内固定打了六颗钉,本来今年五月份是可以取内固定的,由于公司的原因导致我今年10月份才取的内固定,现在腰部一直好象有东西顶着,天气冷晚上有时痛得好象喘不过气动动就好点,至今没有上班,我的工资基本都在五千以上,可是公司只发二千八百多,后来跟公司沟通才给我发了四千,护理费用公司也没给。今年九月评为九级伤残,请问我前七个问月的工资能找公司补上吗?还有今年年休假工资也没有发,他们说工伤假一年是没有年休假工资的,请问我是不是不能享有个待遇了?谢谢
2025-05-09 17:36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企业支付之前工作的全部工资和相应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保公积金等。同时,如果您因工作受伤而获得的工伤赔偿金也应作为劳动报酬的一部分。 至于年休假的问题,如果公司确实存在违法扣减的情况,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并寻求法律帮助。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员工提供年休假待遇,不得随意扣减。 最后,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