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一个月交辞职报告,公司少发了一个月工资
2024-11-05 13:27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离职前的工资支付情况是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0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未提前通知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此情况下,如果你已经向公司提交了离职申请,并且在离职前的一个月内就完成了交接工作并告知了公司的负责人你的决定,那么公司应该按照你之前的工作时间和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剩余的工资。如果公司在收到你的离职申请后没有及时处理或采取其他措施来支付剩余的工资,这可能会构成不遵守劳动法规的行为,导致赔偿金或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建议你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并要求公司按法律规定支付剩余的工资。同时,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