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作单位工作了十二年,十年的临时工,两年的合同工(只有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没有医疗保险),最近分公司倒闭了,临时工都被辞退了,有一定的补偿。而我们集团公司还在,我十年的临时工有没有补偿?我该怎么做?
22天前您在工作中已经服务了十二年,这期间公司也与您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为您的工作提供了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您目前的情况,您可以向原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要求其按照国家规定支付您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您的公司仍在运营中,您可以考虑与其他员工共同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争取更多的权益保护。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 最后,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尽量保持冷静,避免情绪激动,以免影响事情的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