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律师你好,我是云南一家正规公司的员工。公司只帮我买了医保还是网上办的。其他保险却没有买。我入职时谈不要保险4000块。现在就买了个医保却扣了我快800的工资。请问这个事情怎么办?公司备注工资条是参保取消700补贴。请问这种扣款合理嘛?
22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试用期”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首先,关于“试用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试用期间,如果您的工作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您可以依法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 其次,关于“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您可以依据该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关于“扣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建议您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合同文本等,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投诉,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