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江苏常州一个街道办事处里上班,现在突然要求这个月取消双休,天天加班,以前早上7点到晚上6点,现在早上7.00到晚上9.00下班,周末加班只算正常上班的工资,一个小时11块几毛钱,这样合理嘛?我们领导说谁请假就不用来上班了强迫加班,这是有依据还 是什么。求解 ps(匿名,怕被报复)
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工作,除非得到工会或全体职工同意,并且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下。如果您所在的单位违反了上述规定,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另外,您还可以尝试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看看是否可以调整工作时间或者提供更多的补偿措施。如果无法达成一致,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需要,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