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离职,公司不给结算工资。刚刚进公司的时候应聘的是行政助理的岗位后来直接慢慢变成了销售,犹豫公司领导给的任务自我觉得难以完成,遍离职,但是公司不结算工资给,而且入职的时候只让我们填了入职登记表,也没有合同给我们签,上了半个月的班。七月13号开始上班,8月1号离职,公司章程也并没有说试用期离职怎么结算工资的事,反正他就是不给工资,我该怎么办
2025-10-08 09:00首先,您需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确定您的权利和义务。 在试用期内,如果员工提出离职,并且公司同意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如经济补偿),则通常情况下,公司在试用期内会根据员工的表现来决定是否支付补偿金。如果您认为自己无法胜任工作,可以考虑与公司沟通,看是否有协商的空间。 此外,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这些机构有权介入处理此类争议,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最后,请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入职登记表、工作记录、考勤记录等,以便于后续维权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