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定为轻罪第二阶段还需要请律师吗?
14天前《刑法》第293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该条款将寻衅滋事的行为分为两种。一是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二是情节恶劣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构成“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即属于寻衅滋事罪的第一种情形,应当认定为犯罪,但如果是第二种情形,即“情节恶劣”,则不属于寻衅滋事罪。 因此,在判断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时,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综合考虑,而不是简单地将案件分为轻重两个阶段。对于轻微的寻衅滋事行为,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对严重的寻衅滋事行为,则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以确定具体的罪名和刑罚。同时,也可以委托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处理此案,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