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下来对方不服诉送法院期间可以去做工伤鉴定吗?
2025-09-02 12:16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或职工对认定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的一定时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复查。在此期间内,劳动者有权继续享受相关待遇,并且也可以进行相关的医疗和康复治疗。 关于是否可以在这个期间做工伤鉴定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工伤鉴定是在工伤发生后的一个合理期限内进行的,这个期限因地区而异。因此,在此期间内做工伤鉴定是可能的,但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来确定具体的时间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在申请复查时已经进行了工伤鉴定,则其后续的医疗费用报销可能会受到影响,因为复查的结果可能会改变原定的医疗方案。同时,如果劳动者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仍然可以考虑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