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要咨询一下 ,我爸爸在一家工厂上班,他的工作任务属于开车,那天工厂不是很忙,老板让干些琐碎的事情,工作中同事误把我爸爸的左脚第四根脚趾弄伤,医院说粉碎性骨折,事发后老板将我爸送到医院,之后的一切费用由老板支付,现在出院在家!请问这样应该怎么样赔偿,谁该承担全部责任?
2024-10-12 06:4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的父亲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的,那么你有权要求雇主承担责任。 至于具体赔偿数额的问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这些费用的具体金额需要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发票和相关证明来确定。 此外,如果你的父亲是因为工伤导致的伤害,还可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 最后,如果你对赔偿事宜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