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年6月4日入职,公司去年十月为我交五险,我想补交, 公司想让我以个人名义补交,且只交养老和医疗,说公司名义交有滞纳金,我应该怎么办,我想交五险,只出个人部份,我应该怎样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一些什么材料和证据,我现在还在公司就职
2024-08-18 21:09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企业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如果您的公司在2014年6月4日至2019年8月期间未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则可能涉嫌违法。 针对这种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公司了解情况并要求其补缴相关费用。 如果公司不同意补缴,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举报,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您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明等直接相关的证据,以及公司未能依法履行缴费义务的事实依据。此外,如果您已经离职,还需要提供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 请您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建议您与法律顾问详细沟通后,再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