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有限公司上班了二十六年至今没缴社保没签合同,近五年厂方要我们签合同要主动写上本人主动放弃保险不签就不让上班。现厂里要关停我们车间要我们到外找厂。现有证据1车间主任已缴社保九年他帮我证明;2车间主任的记帐单有我的名字(同事没缴社保到时帮我证明有用吗?);3年底算总额工资我与老板对话的录音;4暂住证保存有十年的;5在厂里网购单。请问我能确定与厂方的劳动关系吗?我年工资十万多点能补偿多少?
2024-07-29 01:20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存在一定的争议。 首先,您已经工作了二十六年,并且在过去的五年中,公司要求您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这表明您确实与该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您的劳动权益应当受到保护。 其次,在您与公司之间的纠纷中,您提供了以下证据。 车间主任已缴社保九年,可以作为证明您在此期间的工作经历和劳动权利。 车间主任的记账单中有您的名字,这可能是由于当时没有明确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但仍然显示了您的名字。 年底的总额工资的计算和您与老板的对话录音,这些都是重要的证据,可以帮助证明您与公司的雇佣关系以及相关的收入情况。 暂住证也是一份有力的证据,因为长期居住在同一地区通常意味着存在劳动关系的可能性。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建议您采取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者提起诉讼。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