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是11月29号请的假请到12月8号 请了10天假 因为家离上班远来回得4天路程 家里有事8号没回去 又耽搁了几天 单位10号开支 因为我没回去 为由 工资没给我开 因为家远加上快过年了 路费又贵工资低 我不想干了 我想问一下我11月的工资应不应给我
2025-03-30 06:49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请假并得到批准的情况下,其正常的工作时间应该被扣除。因此,在您请假时,单位应当按照您的实际出勤情况计算您的工资。 然而,由于您因为家庭原因无法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并且公司没有提供合理的补偿措施(如加班费或补贴),这可能会导致您不满和离职的可能性增加。建议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担忧,看是否有协商解决的可能性。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例如,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寻求公正裁决。 最后,请注意保留好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