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要辞职但是公司领导不批,并且不给我拿离职单申请书,我应怎么做
回答数:487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认为您的工作条件不符合劳动法规定或者存在其他违法情形,您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在处理离职事宜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和沟通记录,以便日后维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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