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9年9月进厂到现在,厂里是2017年才给我买的保险,现在我想咨询一下我可不可以要厂里补以前的补偿
13小时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因此,您有权要求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为您补缴之前的工伤保险费用。 如果您认为自己已经满足了相应的条件,可以向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资单、社保缴费记录等,以支持您的请求。如果单位不配合或拒绝支付,您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请注意,具体处理方法可能会因地区政策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请及时咨询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便得到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