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已经过了三个月的试用期,还未签合同,昨天突然引诱我签自动离职,原因是我工作出错了,有人向部门长告状,但是这个错之前就已经解决了,并且不是我犯的错,部门长也知道,但是并未向所有人解释,这也是导致了我离职的主要因素,可是我听说这是总部下来的通知,我就给总部人事去电话了,总部人事说让我找我们这儿的同事,我觉得他们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怎么才能告他们呢
2025-03-23 08:20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来解决此情况。 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首先,您应该直接联系并告知有关人员您的担忧和不满。通过面对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表达您的观点,说明您认为错误已经被解决并且并非由您所犯。 提供证据支持。如果可能的话,请提供任何证明您已解决问题的证据,例如以前的工作记录或电子邮件确认等。这些证据可以作为支持您的声明的有力证据。 联系上级领导。如果您觉得无法直接解决问题或者担心个人影响,则可以尝试联系公司的高层领导。向他们报告该事件,请求他们介入调查并帮助解决问题。 向人力资源部寻求建议。最后,您还可以尝试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寻求建议和支持。他们通常会处理此类纠纷并向您提供建议。 重要的是要保持冷静和专业的态度,以确保您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