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6年2月份入职,签了一份空白合同,然后今年3月份口头应允月工资3500元,结果从5月份开始未发放工资,到10月份因家里需用钱,结果只发了4000,屡次协商未果后,厂方反悔,说工资只能按照车间工人的计件工资给予,每月能少1000-1500元,而且从8月开始公司未交劳保,至今已产生滞纳金问题
2025-03-23 07:1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遭遇到了劳动纠纷。首先,建议您尽快与雇主沟通,了解他们的立场和要求,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调解。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明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或者直接提起诉讼。 最后,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建议您在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确保理解清楚后再签署。此外,定期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以便及时发现潜在的欠薪问题。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您解决当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