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在一家饭店工作,工作期间很不顺心!有好多次和他说不想做了,可一直没被离职!有一天身体不舒服,和他电话说过,过一段时间微信里发过来的话及为恶劣!等第三天去上班,他说你可以走了,当时很高兴,可是没想到用各种理由说迟到旷工扣了600元,我们打工赚钱不易,请问张律师,我该怎么办??
2024-12-12 15:53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首先,您可以考虑与雇主进行沟通,尝试解决您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寻求双方的妥协。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如果您的工资确实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您可以要求补足差额。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例如,您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您保留与公司相关的所有书面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于后续的法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