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周一时,公司领导找我谈话,跟我说公司法人招了一个人替代我,以能力不足为理由辞退我,同时让我第二天不用来了,当时不知道还有补偿金这些,就同意离职了,下午让我签了离职登记,但没交过辞职报告,是否还能拿到补偿。而且我去年9月22日入职,直到12月才签劳动合同,这个也可以拿到补偿吗
28天前您好,关于您的情况,首先需要确认的是您是否在离职前已经向公司提出过离职申请,并且得到公司的同意。如果是在职期间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通常情况下,公司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至于您提到的补偿金问题,具体的标准和计算方法可能会根据当地的规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规定以及可能适用的补偿标准。 另外,关于您提到的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的问题,一般而言,员工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您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可能会对您的权益产生一定的影响。您可以考虑与公司进行沟通,看看是否有补救措施或者寻求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