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辞工,单位领导不批。(我们厂子班长已经在辞工书上给我签字了,我现在手里有和我们领导的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童话录音中大概内容就是我申请要辞工,并提前三十天向他递交辞工书,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走,他说不同意,必须等他招到人了才会放我走)现在挂号信追踪显示收件人名址有误/不详/不在收件地址,电话无法接通,待与收件人再次联系,如果我填写的地址和收件人信息准确无误的情况下,他恶意耍无赖,接到快递员电话说打错电话了或者不叫这个名字,是否依然可以作为证据?挂号信和快递我都有保留存根,挂号信和快递上都标注有辞职通知书也已经拍了照片,包括里面的辞工书我都有复印,这些是否可以证明我和他递交了辞工通知书?
2025-07-25 02:06您提交的问题涉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有权提出离职。在这种情况下,您提供的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邮件等)应当能够证明您的离职申请及提前通知的情况。 关于挂号信和快递中的“收件人”信息,由于存在不详或错误的信息,这可能影响其作为有效证据的可能性。然而,即使信息不完全,如果您能提供足够的其他证据来支持您的离职申请,例如公司内部文件、同事证言等,这些也可能成为有力的支持。 此外,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