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人企业工作了15天,提出辞职,老板当时就同意了,说工资下月十五号发,现在老板以我没有提前打辞职和试用期为一个月的理由不给我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2025-02-06 05:07在您与雇主签订的合同中通常会有明确的规定,包括关于辞职程序和薪资支付方式。如果您的合同中有明确规定,那么按照该规定处理是合理的。 如果您没有在离职前向雇主提供正式的书面通知,并且没有履行试用期期间的工作职责(如完成任务或达到业绩标准),那么这可能构成解雇的原因之一。在这种情况下,雇主有权根据其公司的政策和法律规定来决定是否给予您工资。 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违反任何条款,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与雇主进行直接沟通。尝试直接与您的雇主讨论您的情况。请他们解释为什么他们不同意支付工资,并询问是否有其他解决途径。 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果您与雇主之间的对话未能解决问题,您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帮助,例如劳动法专家或职业顾问,以帮助您了解您的权利并找到解决方案。 联系劳工部门。如果您对雇主的行为感到不满,可以联系当地的劳动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这些机构可以帮助您确定自己的权利,并为您提供有关如何保护自己的建议。 请注意,具体的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最好先咨询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针对特定情况的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