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8年在私人矿山开卷扬机,因工伤导致左臂神经严重损伤,在当时矿上老板为了一次性付清我的赔赏,好像给了1万多元,父母没有文化,为了当时拿到钱给我看病,就到公证处找了委托代理人我二叔与他们签订了公证书协议, 我今年35岁,左臂一直没能康复,现持有三级肢体残疾证。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对于以前的公证书,我不服,我觉得太不公平,我想反诉可以吗? 若果能重新公正赔付我的损失,我愿支付赔付的20%作为您的律师劳务费用。(可详谈) 我的电话:15036305248 郭珂。
2024-10-21 12:45尊敬的郭先生,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似乎在处理一份关于您之前签订的公证书协议引起的争议。如果您认为该协议不公或不公平,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来寻求赔偿。不过,请注意,由于您目前持有三级肢体残疾证,并且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因此可能会面临更多的经济困难和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首先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此外,您提到愿意支付赔付的20%作为律师服务费,这可能需要进一步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需求和期望,以便我们能够更好地为您提供帮助和支持。 最后,希望您早日解决这一问题,恢复生活的正常秩序。祝您好运!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