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2014.11.1--2017.10.31高平市的服务基层岗位,归高平市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管理,三年期满。于2016.12.07生女,单位交有生育险,宝宝10个月了,现在由于合同到期,还能报销生育险么?产前咨询政务中心,要单位备案,并于2017年后半年报销即可。我2016年11月底请产假时,将请假表交到人才服务中心,现在人才中心没有备案,以合同到期,工资没法退回,销户等理由不予备案,请问怎么办?
2025-02-16 13:1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社会保险的连续性以及相关待遇的问题。 首先,关于生育保险,如果您的合同已经到期且未及时续签,那么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在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内为员工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或注销手续。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您仍然希望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可以联系原工作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了解具体的处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其次,关于产后假期的申请,如果您的产假时间符合国家规定,即产假期间工资按照正常出勤对待,而您也提交了相应的请假证明,那么单位应该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同时,您可以要求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产检报告、分娩证明等,以便进行社保报销。 最后,关于社保关系的转移或注销,建议您直接与原工作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所需材料。如果有其他疑问,也可以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取更专业的指导。 总之,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尽可能地收集和整理相关的证据,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如果您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