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签合同的时候,总价100万,定金5万,首付款45万。后来因为贷款只贷了45万,又追加了5万给卖方,首期共计55万,有转账记录。 买卖双方除了过户以外的手续都在3月份完成了办理,但由于惠州博罗房管所的系统升级问题,买卖双方迟迟不能过户。期间因为结婚装修新房的缘故,3月份开始我们就已经在使用新房了,有房屋交接确认书。 今天得知系统维护好了可以过户了。卖方突然联系我说因为房屋不能过户,他这几个月拿不到尾款,并要求我赔偿他这段时间的损失。1.说不赔偿他就不来过户。2.然后说我们的装修他可以有权利拆掉。3.强调交易这段时间房价上涨,他可以不卖房子了,支付我们违约金,他还赚钱。以上几点是否成立?
2024-11-29 22:06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卖方在购房时约定的首付款为45万元,而实际支付的首付款只有45万元加上5万元(总计50万元),超过了原定的45万元。 其次,关于系统升级导致无法完成过户的问题,这是由于房地产市场的特殊情况引起的暂时性障碍,并非买卖双方所能控制。在此情况下,您可以与卖方协商解决办法,例如延长过户期限或寻找其他解决方案。 再次,如果卖方坚持认为您需要赔偿他的经济损失,那么这可能是一个合理的请求。然而,在赔偿之前,建议您先了解市场情况,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同时,考虑通过律师的帮助来处理这个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最后,如果您发现卖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装修,或者存在其他的违反合同的行为,也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