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关于劳动法相关问题。我09年开始上班至今。现在企业面临破产,企业给我的社会保险是从14年才开始缴纳。现在破产面临经济补偿金(按工龄计算),失业金(按缴纳年限)给予发放,还有补交养老保险……等于我09年到14年这期间什么也没有(社会保险,工龄)。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谢谢
2025-12-21 09:29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关系的终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以及社保费用的补缴等。建议您尽快与您的企业或人力资源部门联系,详细了解您的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行动。 如果您已经离职,可以考虑向原单位申请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通常会根据您的工作年限和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此外,如果在破产过程中有补缴社保的需求,您可以要求企业在破产清算时进行补缴。 请记得保存好所有的沟通记录和文件,以便于将来可能出现的相关争议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最后,由于我无法直接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祝您早日解决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