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原单位中国银行于2000年6月6日解除劳动关系,2017年我叫曹江,1980年参加工作,2000年6月6日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一直搞个体,也未续交养老保险。2017年6月21日我即到退休年龄,根据相关规定之前2个月我到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保险部门办理退休手续,发现原单位并未将我的人事档案和养老金关系转入户口所在地。到原单位询问也没有转出记录,单位也未找到,因此而致使我不能正常办理退休手续,也就不能如期领上养老保险金。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2024-11-03 05:40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您的社会保险转移事宜,并且应当及时为您的个人账户进行相应的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如果存在争议,您可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者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也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过程中,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的申诉或诉讼。同时,如果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协调解决。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并获得应有的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