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两个月单位不给签合同理由为影响公司制度,临时通知我交东西有人,也不给我办离职证明。说这个在试用期内不给开
10天前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和信任。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单位的理由是“影响公司制度”,这可能意味着该公司的规章制度或政策需要修改或者实施新的管理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这些改变不合理或者不公平,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要求重新审查并调整相关规章制度。 同时,您有权要求单位提供一份完整的离职证明,以便于您后续的求职或继续教育等需求。如果单位拒绝为您办理离职手续,您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有任何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