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黄冈地区某县公办教师,已交生育保险,于2018年5月3日生育第二胎,在今年8月9月10月11月分别到县城社保局申报职工生育保险报销,办理人员告知新表格未下放,等待新政策,无法办理。今天再去办理时,办公人员告知现在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已改,没有了之前男方女方各发放的3000元的报销金额,说是直接与财政局结帐。财政局用生育保险报销的钱发放产假期间女方的工资。
4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社会保险政策的变化和执行过程中的差异性。关于生育保险报销的问题,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以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和处理方式。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任何情况下,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是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