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上班第一天结束后和老板说在过些天和我朋友一起再去他们家上班 然后他说算了我不用去了 这种情况下 我应该索要我第一天上班的工资吗 我们之间没有说是试用期和任何合同 我上班的地方是一家餐厅
8天前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如果您的工作是在试用期内完成的,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试用期工资。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与公司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决定不再继续工作,并且也同意了公司的条件,例如不再需要您的服务或解雇等,那么您可以不主张试用期的工资。 但是,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您的离职是由于公司的原因导致的(如被解雇),则通常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您的试用期工资。 此外,即使您已经完成了试用期,但仍然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诉,要求其支付剩余的工资。请注意,具体的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法律法规。 最后,请确保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据,以支持您的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