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单位职工领导把单位自盖的门市落到我名下用于贷款,在房产已做保全,所贷款项也有单位所用,单职工都可以_证可是在抵压期间领导又私自把房子给卖了,现在领导死了我要求拿房子还贷款,后来买房人不服上诉到县市法院都败诉了,最后他上诉到省高院,高院判他是实际购买人,对房屋有合法真实的实体权,我有房本他有房。高院判我没花钱就不享有合法真实的实体权
2025-08-10 08:12尊敬的用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作为原产权所有人之一,有权请求法院判决将该房产归还给您所有,并且在还款义务履行完毕后,有权获得房产所有权。然而,由于您无法直接从出售方手中收回财产,建议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此问题。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出售方协商,看是否可以达成共识;其次,如果双方无法就退款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处理。例如,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财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在此过程中,重要的是要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和文件,以便于日后提供给法院。此外,为了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请注意在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者解答,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