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找了一份工作面试的时候跟我说底薪两千、然后第二个月发第一个月工资的时候只发了一千、告诉我剩下的第三个月发、关键面试的时候没跟我说、劳动法对于这样的问题有什么界定吗
2026-03-04 09:4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其薪资情况,并且不得欺诈。如果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未明确告知员工底薪和第一个月的工资金额,则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简历、面试通知、合同等。 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该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供相应的建议。 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行为,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赔偿金。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法律法规来判断。在处理此类争议时,请务必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