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兼职的,刚开始说好一天一百加提成的,后来又说六十一天加提成,后来不想做了,又说离职没工资,每天八点半上班晚上十点半下班,很累。我该怎么办
2025-05-14 09:18首先,关于你的兼职工作,你有权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得到应得的报酬。如果你认为你的雇主没有遵守合同条款,你可以尝试与他们进行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通过第三方调解。可以联系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寻求帮助。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情况严重,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或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申请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工受伤的,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经济补偿。 同时,在工作中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合理维护自身权益,积极与公司沟通协调,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