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中标一项目后,安排我所在生产部门去施工,因部门人员有限,在公司认可的情况下,部门在公司以外请了外协人员,并许诺工资,部门人员进行安排,公司另派技术人员进行质量跟踪,两年完成了项目,由生产部门提前数据资料成果后,大约过了一年,甲方检查不合格,公司提出让部门人员组织人员整改,整改了一段时间后,公司让我们停止整改,并拒绝支付工资剩余金额,请问这种情况下,大家的剩余工资还能拿到吗?
2025-05-14 08:17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劳动争议。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如果员工认为自己的工作条件或待遇低于同工种、同岗位劳动者,可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纠纷。 最后,关于剩余工资的问题,具体情况需要了解具体的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建议您与公司沟通,寻求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