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15年,因得了肾炎在家修养6个月,现在公司领导调我去开车50分钟的总部上班,是委退,领导催我作决定,不去总部上班就被辞退。我一急,就说我不去总部,我辞职好了。这几年没有签劳动合同。在网上查,想咨询我能否有赔偿金。
2024-10-19 05:10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劳动关系和解雇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然而,在本案例中,员工已经工作了15年,并且因为身体原因需要休息,这可能构成一种特殊的情形,即基于健康原因,员工有权选择不参加公司的正式工作场所活动,而不需要提前通知或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员工也可以选择继续留在原工作岗位并完成剩余的工作任务。 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您可以直接与您的雇主进行沟通,说明您的情况,看看是否能够达成共识。如果您的雇主不同意您的意见或者坚持要求您必须前往总部上班,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例如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申请调解,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适用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