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前北京移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员工,现已离职,之前入职期间公司就未给返回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去年十一月二十六号到一月十五号安排我与同事去南京出差,我们的工资一直以我们当地项目结算标准发放,现公司却以南京项目未结算为由不给我俩发放工资。是否可要求公司及时按规定发放我们的工资。
3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前北京移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作时,由于公司未能提供劳动合同,因此您的劳动关系并未得到明确的认可和保护。在您的离职后,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您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应得的工资报酬。 关于您提到的工资拖欠问题,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保存相关证据。保留好所有与公司沟通的记录,包括邮件、短信、录音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您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联系相关部门。如果公司迟迟不予解决,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寻求帮助。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不满,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解决争议,以获得公正的裁决结果。 考虑法律援助。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您进行维权行动。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您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因不当行为导致进一步的问题。希望您能够早日解决问题并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