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劳动合同10月4号到期,因为厂要从深圳搬往惠州,所以厂里拒绝给我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厂里要我做到搬厂为止,大概这个星期厂就要搬走了,请问一下厂里需给我补偿吗?补偿标准是多少呢?还有就是我的养老保险厂里也没有买过。
2025-02-17 20:31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如果用人单位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并且要求您在搬厂期间继续工作,那么您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补偿金额需要根据您的工龄和工资水平来确定,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或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 至于养老保险的问题,由于您未提及是否已经缴纳了社保费,因此无法直接判断厂方是否履行了相关的义务。通常情况下,企业有义务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您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