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合同,不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保,不给加班费,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回答数:59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单位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并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为您的社会保险进行补缴。同时,如果您因没有得到足额的加班费而离职,您也有权要求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请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应依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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