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四川省汽车运输公司69队劳动服务公司招工参加工作,后更名重庆长途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1998年劳动服务公司解散,我今年9月份面临退休,原单位员工只我一人档案找不到。公司给我出具证明和以前上班原始工资表但社保局不认,请问这咋办?能否起诉原公司?
2025-06-07 18:21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其个人的有关信息,并确保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或存在错误,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并寻求解决。 关于您提到的社保问题,建议您首先与当地的社保机构联系,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和处理流程。同时,您可以考虑收集其他证据,如工作证明、工资单等,以支持您的诉求。 如果问题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但是请注意,在进行任何诉讼前,应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以及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 最后,强烈建议您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最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