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2月就职,合同今年7月补签至2019年7月。公司2018年5月份,至今未发工资,目前仍旧在职,被公司安置在家,理由是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停业修整。承诺11月至产前发最低生活保障1660元,但是并未兑现工资。公司账户已经冻结,负责人表示无法承担工资债务。目前所欠六个月工资医保,本人怀孕7个月,医保即将无法使用,生育津贴无法领取,综上所诉怎么赔付
2026-01-13 17: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在您的情况下,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工资,且未提供任何补偿措施。 您应该立即与公司沟通,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提出合理的赔偿方案。如果公司拒绝或拖延支付,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由其介入处理。 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联系工会组织,寻求帮助和支持。 同时,在此期间,建议您保持冷静,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和安全,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