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54岁,在(牛场)单位上班期间受伤2017.12.13早七点左右 本人54岁,在(牛场)单位上班期间受伤2017.12.13早七点左右,导致右脚内踝骨折,现已出院,由于没有正式合同,也没有工伤保险,其他的证明材料工作证,工资卡,该单位都没有,仅有一个工资表,但是该单位不提供,该单位其他员工也因此没有确切的劳动关系,所以现阶段无法向劳动仲裁部提供有用的材料,无法申请仲裁,请问现在该怎么处理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
22天前首先,您需要确保您的权益受到保护。如果您的伤势严重,建议尽快就医并保留相关医疗记录和诊断报告作为证据。同时,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此事。在与单位沟通时,可以强调您是在工作中受伤的事实,并要求单位提供相关的劳动合同或工龄证明等文件以支持您的请求。此外,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例如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请记住,及时采取行动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