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短期工,说好的一个月后结工资,结果现在又说公司规定每月15号才给,现在只给一半钱,可是我们是外地人,一个月后不给工资我们连人也联系不到了
2024-12-15 00:16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工资。如果公司在两个月后仍未支付工资,那么您有权要求立即支付剩余的工资,并且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此外,如果您无法联系到公司的员工或老板,您可以尝试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者拨打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电话进行求助。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请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