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资企业 18年5月休三个月病假 8月16日以旷工为由被劝退 8月份前都是以病例的复印件或者照片形式 当事人终身制合同 月工资6000左右 需要天津市南开区律师介入。当事人在一家日资企业工作5年,签了终身制劳动合同,月工资6000元左右。2018年5月份时当事人休了三个月病假,但是在8月16日收到了收到了公司的辞退信,以旷工为由将当事人劝退。因为当事人之前请病假都是以病例的复印件或者照片形式给单位即可,在8月份的时候要求当事人邮寄病例原件到公司,因为影响看病当事人没有邮寄。现需要律师介入,通过仲裁或者与公司谈判争取最大权益。可接受律师费3000-5000元左右。
16天前关于您的案件,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协商。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享受合理的医疗待遇,并且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证明。如果您的员工在8月份未能及时提供病例原件,这可能构成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并准备相应的材料,以便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支持您的主张。 此外,您也可以考虑聘请法律顾问帮助您处理这一问题,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希望我的建议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