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4月份工资拖欠一部分至今,7月底向公司请长假13天,公司说目前不能决定等请假结束回来再决定,8月回来上一周的班,公司通知不给予请假,按旷工处理,旷工13天扣26天工资,额外处罚7月份的工资不给发放,请问这种情况合理吗?
2025-11-02 08:38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有权利享受合法的休假待遇。如果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员工有权要求公司及时补发所欠款项,并且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本案例中,员工在7月底请了13天的长假,但公司没有决定是否同意其请假请求。员工随后于8月初回到工作岗位,但是公司却宣布不给予请假,而是按照旷工处理,即扣除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并进行罚款。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因此,建议员工立即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的行为,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依法维权。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或寻求法律援助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