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父是个农村建筑工,在给别人起房子的时候,站在底下上面一块模板掉下来,被上面的铁丝把右眼珠划破了,早5天在南县医院里动了手术。今天医生说里面有血丝,由于南县没设备,要到长沙湘雅医院才能搞好。就算整好也没什么视力了。这下问题就来了。医生说大概要2万块钱。由于我岳父是在农村起房子,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包工头为了省钱没有给下面做事的买保险,这个钱他不愿意出。请问这个钱由谁出。还有眼睛破坏到什么视力可以要求赔偿。
2024-10-07 18: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因建筑物倒塌造成的人身损害,如果能够证明是第三人过错导致的,则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无法证明第三人过错,或者虽然能证明但无法确定其具体身份和行为时,受害人应当自行承担责任。因此,如果您的岳父是在为他人建造房屋过程中受伤,且无法证明第三人的过错,那么他可能需要自己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 关于您提到的眼睛损伤是否会导致永久性失明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如果眼睛受到严重伤害并伴有视力下降的情况,可能会导致一定程度上的视力丧失。但是,具体的视力损失程度还需要通过专业的医学检查来判断。 至于赔偿问题,您可以考虑向第三方索赔,例如与建筑公司或承包商协商赔偿事宜,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您也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了解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并据此提出合理的赔偿请求。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和建议应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